对债权文书公证书效力及范围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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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祁建忠.对债权文书公证书效力及范围的思考[J].中国公证,2004(4):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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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祁建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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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省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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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某银行(甲)与某企业(乙)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由某公司(丙)为乙方的借款进行保证担保,并与甲方签订了<保证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对自己抵押的房产、土地进行了抵押登记.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条款中约定:如合同期限届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违约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三方当事人申请公证机构对<借款合同>及附件合同<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进行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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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权文书 公证书效力 执行效力 公证机构 执行范围 债权人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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