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小额诉讼程序选择权
作者姓名:肖玉芳
作者单位:广东商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摘    要:小额诉讼程序应当给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对如何给予选择权以及行使选择权后应否救济的权利进行研究,并在立法上对这些内容做出相应的规定。

关 键 词:小额诉讼程序  程序选择权  简易程序  普通程序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