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警察作证之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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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莉.中美警察作证之比较[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8):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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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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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安徽合肥,23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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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与美国警察作证制度比较,中国的警察作证制度显的非常稚嫩,其中制度上差异的存在在所难免,主要包括警察出庭作证的身份不同,作证范围不同,出庭作证是否自愿以及作伪证后的制裁措施也不相同,通过比较,可以看出我国警察作证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借鉴美国的有关制度规定,可以从明确警察的作证资格及作证范围、警察出庭作证的一系列程序、警察作伪证后的制裁措施的统一规定几个方面对我国警察作证制度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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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察作证 自愿性 身份 程序特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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