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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用复印件书证代替原始件书证
引用本文:左连璧,李健夫.不应用复印件书证代替原始件书证[J].人民司法,1984(8).
作者姓名:左连璧  李健夫
作者单位:沈阳军区军事法院 (左连璧),沈阳军区军事法院(李健夫)
摘    要:近几年,我国公检法部门逐步添置了静电复印机等先进设备,复印件材料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刑事卷宗中。它对于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工作效率,起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带来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问题。有的检察部门在向法院移送案卷时,大最使用复印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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