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著作权的法律定性问题——从央视国际诉快车网侵权案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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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爱国.“春晚”著作权的法律定性问题——从央视国际诉快车网侵权案谈起[J].理论探索,2011(2):135-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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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爱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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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430074;西北政法大学,西安,71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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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负责人吴汉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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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关于"春晓"著作权的法律性质存在许多争议,这些争议集中表现在关于"春晚"是否为电影作品和汇编作品方面。过于机械地理解独创性,是造成"春晚"著作权的法律定性存在纷争的关键原因。准确理解和把握独创性背后更高的政策目标和立法逻辑可以得出,"春晚"既不是电影作品,也不是汇编作品,而是录像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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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春晚” 电影作品 录像制品 汇编作品 独创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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