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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违章建筑
引用本文:韩苏冬.论违章建筑[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3(4):88-91.
作者姓名:韩苏冬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摘    要:违章建筑是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建造人建造违章建筑多为自用,但也有转让违章建筑,或出租违章建筑,或为了多获拆迁补偿款。是否一定要将违章建筑拆除,抑或视其违章程度作不同处理?对于以违章建筑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是否一概无效,还是以某种方式作区别对待?如何界定违章建筑、违章建筑的性质是什么?等等这些都是实务中的争议问题。文章对此一一作分析论述。

关 键 词:违章建筑  拆除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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