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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电文的证据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引用本文:吕国民.数据电文的证据问题及其解决方法[J].法律科学,2001(6):99-107.
作者姓名:吕国民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法学院 广东广州510632
基金项目:武汉大学网络经济,法律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国际贸易中EDI法律问题研究》之阶段成果
摘    要:数据电文作为一项证据 ,必须能被法院认可为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力 ,一项数据电文是否具有充分证据力 ,应从其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三个方面去考察。我国数据电文证据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将数据电文作为书证 ,还是作为视听资料。

关 键 词:数据电文  证据  证据力
文章编号:1000-5307(2001)06-0099-(9)
修稿时间:2001年10月5日

The Evidence of Data Message and Its Settlemen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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