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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
引用本文:胡海涛.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J].法制与社会,2008(1).
作者姓名:胡海涛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法学院
摘    要:立足于当前我国的法律资源,对个人信息的侵害应当以一般人格权加以保护。以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作为个人信息侵权的归责原则,并在对侵害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机制上参考名誉权的赔偿办法。

关 键 词:立法缺失  过错推定  间接保护  一般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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