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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若干问题的思考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蚌埠233030(邵龙),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甘肃兰州730070(刘永雷)
摘    要:我国2005年《公司法》第20条虽引入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但没有列举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的若干情形。故本文通过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基本理论、具体因素及立法模式选择的一些探讨,旨在为完善我国公司法,提一些粗浅的建议。

关 键 词:公司  人格否认  具体因素  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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