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协议之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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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真真.以物抵债协议之辨[J].理论与当代,2015(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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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真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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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阳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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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合法性之辨讨论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从合同的生效要件来说一般为二:成立和合法性。即使双方已经合意成立,而不具有合法性,也不具有效力,因此首先应讨论假设以物抵债协议满足成立要件的情况下,是否合法的问题。认为以物抵债协议无效的观点,多是因认为以物抵债其实为流质契约,而流质契约被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为无效,因而以物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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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物抵债 成立要件 执行和解 买卖合同 从合同 民间借贷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 传统民法 显失公平 担保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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