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推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大多数亚太经济体长久以来共同的意愿与目标,CPTPP和RCEP的相继签署与生效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不同的路径方案。CPTPP与RCEP在制度主导力量、规则水平、规则制定模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二者之间互动关系的变化可能使得未来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呈现出制度替代、制度竞争、制度融合三种不同的潜在图景。长期来看,CPTPP和RCEP具备了能够实现制度融合的有利条件,二者不仅在高标准规则目标上具有一致性,诸多制度重叠成员国还为两大制度搭建了融合的桥梁,而且新冠肺炎疫情客观上也为制度融合提供了时机。在推动地区制度融合、加速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中国也将基于本国经济实力及地区网络地位等情况,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并主动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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