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过失相抵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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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洁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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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市,20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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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过失相抵这一概念,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因此理论界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本文认为过失相抵,是指就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受害人也有过失,法院可依其职权,按一定标准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从而公平合理地分配损害的一种制度。由于对过失相抵定义不同,相应地对过失相抵的理解也就不尽相同。在讨论过失相抵制度时,要注意过失相抵与其他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以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问题。通常认为过失相抵不仅适用于过错责任中,在无过错责任中若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且加害人没有过错或者仅具有轻微过失,也可适用过失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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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过失相抵 混合过错 损益相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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