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效力及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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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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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 邮编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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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引言《民法通则》第 78条、《合同法》第 2 30条分别规定了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这两种优先购买权都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根据当事人之间合同产生的 ,属于法定优先购买权。但是有关法律均未明确法定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及法律效力 ,学术上对其法律性质说法不一 ,对法律效力研究也很少。法律规定的疏漏及理论上的模糊 ,给现实中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及保护带来了困难。二、据以研究的案例原告邱 XX租用被告 XX县饮食服务公司房屋 ,约定租期自 2 0 0 0年 1 2月 1 5日起至 2 0 0 4年 5月 31日止。 2 0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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