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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厅的“无赖处长”
引用本文:骆南华.民政厅的“无赖处长”[J].共产党员(沈阳),2011(2).
作者姓名:骆南华
摘    要:今年47岁的龙志华,案发前先后在自治区民政厅担任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救灾救济处处长。2010年10月,贵港市中级法院认定他受贿111万多元、贪污2.5万多

关 键 词:南康镇  社会事务  贵港市  自治区  社会福利  民政  救灾  救济  中级法院  生态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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