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转发500次入刑”的宪法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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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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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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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将微博转发超过500次的行为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此项解释存在较大的合法性争议。从宪法的维度进行分析,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对"犯罪与刑罚"的规定由法律保留,司法解释对入罪与否的问题进行规定已经逾越了其权限。同时对"微博转发"的行为入罪处理构成了对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不当限制与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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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微博 转发 法律保留 言论自由 合宪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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