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厦大博导“诱奸门”谈学生权益保护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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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伟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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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检察院公诉处,新疆克拉玛依8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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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厦大博导"诱奸门"暴露了校园性骚扰问题,触动学生权益保护的神经。校园性侵事件根源在于教师与学生权利不对等。受传统文化影响,受害学生不能主动寻求救济,校园救济机制不健全,刑事罪名存漏洞,致使潜在的犯罪者有恃无恐,致使学生身心受到严重损害。为此,应明确侦查机关侦查义务,增加利用职权性交罪,禁止师生恋,建立学生权益救济机制,以保护学生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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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性骚扰 通奸 学生权益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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