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诉讼文化的价值纬度及其法学观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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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康树元,颜小燕.论诉讼文化的价值纬度及其法学观照[J].求索,2012(8):229-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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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树元 颜小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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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城市管理学院思想政治理论部;重庆城市管理学院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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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理性的立法制度应该是在制定或改革现有法律的同时,注重法文化所带来的影响,对于尚不深入民众大层的司法制度,于存于废,都应慎选施行。法律作为文化的一种形式,对它的改革与完善,应该做到传统法文化与现代法文化、本国法律制度与西方法律制度的和谐统一。本文通过总结价值纬度下的诉讼文化观和诉讼文化对法学的影响,发现改革或引入相关法律制度,首先考虑的是该制度是否能与当前诉讼文化相融洽,其次才是该制度是否具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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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化 法文化 诉讼文化 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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