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人的证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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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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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人可否成为证人,对此问题,诉讼法学界有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倘若具有证人能力,它就完全可以成为证人。证人能力应具备四个方面的要讲: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意志能力;责任能力。法人只要具备这四个方面的要件,我们就有理由说法人具有证人资格。(一)法人有作证的权利能力。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赋予所有知道案件情况的人以作证的权利能力,这里的“人”不应只理解为自然人,还应包括法人。可以说法人作证是法人犯罪产生的必然结果,是司法实践的客观要求。(二)法人有行为能力。法人具有行为能力,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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