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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反分裂国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二○○五年三月十四日(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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