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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写《公安政工学概论》几个问题的思考
引用本文:高德原.关于编写《公安政工学概论》几个问题的思考[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3).
作者姓名:高德原
摘    要:一、关于公安政工学的定名“公安政工学”,全称应为“公安政治工作学”。为什么把研究公安政治工作的学科定名为“公安政工学”呢?有的同志曾经很坦率地对我们说,定名为“公安政工学”缺乏科学性,站不住脚。因为,在公安部门定为“公安政工学”,煤炭部门定为“煤炭政工学”,纺织部门定为“纺织政工学”,那不成了“行业政工学”?这种意见引起过我们许多思考。我们认为,公安部门的政治工作具有一些独自的特点,并有着长期实践经验作为理论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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