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群体性事件——从刘少奇对1956年群体性事件的应对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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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伟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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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辽阳市委党校,辽宁辽阳,1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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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56年和现阶段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没有本质区别,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刘少奇正确分析了当年群体性事件的性质,从共产党自身找原因,敏锐看到了分配不公的问题。刘少奇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和见解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启迪我们处理当今的群体性事件要有新思维,要注重在发展的基础上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应该强化对官员的监督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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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群体性事件 刘少奇 社会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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