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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三级四等”管理模式
引用本文:林玮静.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三级四等”管理模式[J].人民调解,2011(11):25-26.
作者姓名:林玮静
作者单位: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马巷司法所;
摘    要: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马巷司法所自2009年3月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立足实际,开拓创新,摸索出了一套"三级四等"的社区矫正分级管理模式,高质高效地促进了马巷镇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全面落实。实施分级管理的必要性1、"一刀切"的管理模式难以达到"因人施矫"的效果社区服刑人员在犯罪原因、犯罪性质、罪行轻重、主观恶

关 键 词:服刑人员  社区矫正  分级管理模式  试点工作  司法  管理制度  开拓创新  厦门市  全面落实  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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