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6月27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十四号主席令,公布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并于2010年1月1日施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继《农村土地承包法》之后,国家出台的第二部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专门法律,标志着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巩固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本期专题报道,聚焦这部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聚焦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近日组织召开的学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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