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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在我国实行——警长制的必要性
作者姓名:王松隐
作者单位:新疆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摘    要:十八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在新形势下公安工作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如何造应?这就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把警力摆到街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正常运行创造宽松、良好的治安环境。公安派出所实行警长负责下的警务区勤务制度,把警力充分投放于维护治安的最前沿,正是完全顺应和符合了新形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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