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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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霍宪丹.关于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思考[J].法律科学,2003(5):1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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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霍宪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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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院长,法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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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不仅为改革和完善中国的法律职业制度 ,而且为重构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 ,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内在的动力。而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的重构 ,从根本上讲 ,又为构建中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打下了基础 ,提供了保障。一、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含义及形成如果把从事法律职业以及从事与法律职业相关的人员进行分类 ,可以归纳为三大类 :一是应用类法律人才 ,又称为法律实践者 ,主要指法官、律师、检察官以及立法人员、公证员等。二是学术类法律人才 ,又称法律研究者 ,主要指法学教授、法学研究人员等。三是法律辅助类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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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ing of Establishment of Legal Professional Commun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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