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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
作者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现将《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印发给你们,供参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请在今年9月底前报国务院办公厅备案。

关 键 词:国务院办公厅  突发公共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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