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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合法性之唯物辩证观
摘    要:法律行为的合法性,从本质上、理论抽象上、原则上、以及法定模式上讲,是永恒的、完全的和无条件的,并且存在于法律行为存续期间的始终。此即所谓法律行为合法性之绝对论。法律行为的合法性是法律行为所固有的合理性之本质反映和法律表现。所谓法律行为的合理性,它是行为主体的平等性、行为内容的对等性、行为方式(意思表示)的自觉性、行为原则的自望、诚信、公平性以及行为结果的互惠互利和社会财富增益性的总称。这种合理性不仅存在于法律行为,也存在于人类的财产、人身关系按照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其社会效力的一切意效行为。由于人类对财产的需求和不同爱好是永恒的,人类社会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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