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的定位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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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曙光,黄杰. 司法解释的定位研究[J].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4, 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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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曙光 黄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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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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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解释发展至今,其"立法化"倾向日益加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权的合法性受到质疑,以抽象解释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司法解释的不合理性凸显。因而要进行司法解释改革,在制度上确立司法解释权与立法权并立,并同置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之下的法律地位,废除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权;确立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制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通过的制度;区分不同的解释情形,不同的解释内容,实现司法解释的合理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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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解释 立法化 合理性 |
A Study on the Reasonable Orientation of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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