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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持有行为的性质解析
作者姓名:喻红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 广东.广州510275
摘    要:通常认为犯罪行为的基本形式是作为与不作为。但有的学者提出,持有是犯罪行为的第三种形式,也有的学者认为,持有是不作为的犯罪行为形式。本文持行为二形式论的基本立场,认为持有属于作为的犯罪行为形式。

关 键 词:犯罪行为形式  作为  不作为  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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