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前年11月以来,从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查处的贪污、受贿案件中可以看出,当前贪污受贿犯罪活动出现了许多值得注意的新情况,主要表现是; 一、重大、特大贪污受贿案件一度呈现上升趋势。比如,某区福利综合经销部财务主任李冠武,一次就侵吞公款达32万元;东城区某服务公司咨询服务部受聘顾问姚善贻,1988年9月至1989年4月,先后以搬迁费、维修费、零用材料费和工资款、差派费等名义,贪污公款39.5万元。二、某些行业或单位内一些人利用岗位、行业的特殊权利,以业谋私,以权谋私。例如朝阳检察院在某建筑工程总公司下属的三公司、五公司和材料公司,挖出经济违法犯罪分子50多人,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