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
| |
作者单位: | 云南省人民政府 |
| |
摘 要: |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维护和有效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在全省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制度。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农村低保制度是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困难群众,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是对农村特困群众救济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解决农村特困…
|
关 键 词: | 民政 社会保障 通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