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此案应以诈骗定罪
引用本文:叶晓莉.此案应以诈骗定罪[J].人民检察,1996(2).
作者姓名:叶晓莉
作者单位:黑河市瑷珲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此案应以诈骗定罪叶晓莉1993年7月,某市金翔公司经理闫某经人介绍与某市大成公司经理张某相识。张某称当时正与俄方签订钢材合同,资金有缺口,闫表示可以提供资金。经口头约定,金翔公司出资10万美元,余额5万美元大成公司自筹,共同履行此合同,大成公司保证1...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