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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个“注重” 自觉接受监督——大余县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推进工作全面发展
引用本文:刘庆丰.坚持五个“注重” 自觉接受监督——大余县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推进工作全面发展[J].理论导报,2013(4):33-33.
作者姓名:刘庆丰
作者单位:大余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检察机关如何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怎样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这是当前基层检察院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近年来,大余县检察院坚持五个“注重”,采取主动汇报、邀请视察、走访联系、诚征建议、倾听批评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的方式,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整体工作的健康发展。近几年,该院驻监所检察室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院机关党支部两次被省委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该院先后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单位。

关 键 词:法律监督职责  基层检察院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大余县  全面发展  自觉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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