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政府规划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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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朴.规范政府规划权[J].法治与社会,2007(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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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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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4月24日,《城乡规划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中国颁行《城市规划法》17年后,首次制定统筹城乡规划、规范各级政府规划权行使的重要经济法律,意味着中国正在打破原有的城乡分割规划模式,进入城乡总体规划的新时代。解决城乡内部建设的诸多混乱现状,追求城乡之间布局的协调发展,成为新城乡规划法的重要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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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规划 《城市规划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城乡规划 经济法律 城乡分割 内部建设 协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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