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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政府规划权
引用本文:黄朴.规范政府规划权[J].法治与社会,2007(8):1-1.
作者姓名:黄朴
摘    要:4月24日,《城乡规划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中国颁行《城市规划法》17年后,首次制定统筹城乡规划、规范各级政府规划权行使的重要经济法律,意味着中国正在打破原有的城乡分割规划模式,进入城乡总体规划的新时代。解决城乡内部建设的诸多混乱现状,追求城乡之间布局的协调发展,成为新城乡规划法的重要使命。

关 键 词:政府规划  《城市规划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城乡规划  经济法律  城乡分割  内部建设  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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