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制定的《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年—2010年)》,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人民政府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年—2010年)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为了加快发展贵州省老龄事业,依据《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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