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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阳光程序真正阳光起来
摘    要:郭振纲在1月15日的《工人日报》上撰文指出:政府采购属于大宗定向购买,按照规定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实行招标投标,只要满足了三公原则,履行了招标投标程序,就符合法定程序。这个规定本来是为了堵塞采购过程中的腐败,但它却被人为演化成外表合法、实质违法之举,严重损害了政府采购的信誉。个别地方的政府采购

关 键 词:程序合法  严重损害  采购过程  三公原则  阳光  政府采购  法定程序  招标投标  投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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