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情况下监所检察官责任的探讨
作者姓名:廖泽辉
作者单位:辽宁省长海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摘    要:继云南晋宁"躲猫猫"事件、陕西丹风中学生在受审讯时"猝死"后,媒体报道,2月16日,被羁押在河北省顺平县看守所55天的男子翟军保突然因病重死亡.看守所非正常死亡频发,引起了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许多网友和学者认为,监所检察官既然承担了监督监管场所的职责,出现了问题,就是不认真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那么,监所检察官是否承担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刑事责任?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