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的强势保护与人权保障的极度旁落——《2006年美国军事审判委员会法令》解读与评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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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秉志,赵书鸿.国家安全的强势保护与人权保障的极度旁落——《2006年美国军事审判委员会法令》解读与评释[J].法学,2007(2):1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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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秉志 赵书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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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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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面临国内和国际的压力,美国国会通过了《2006年美国军事审判委员会法令》。该法令对军事审判委员会的设立、审判程序、证据使用规则、所审判犯罪的范围及其所处的刑罚以及对《日内瓦公约》的适用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从这些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美国政府一方面在最低限度内保障被告人的基本人权;另一方面,通过国会立法和总统发布军事命令的方式尽可能地扩大总统的权力。但在有效打击恐怖主义与保障人权、积极承担国际义务与合理行使权力以及国内立法与国际条约的协调方面,该法令值得人们深刻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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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安全保护 人权保障 2006年美国军事审判委员会法令 解读 评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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