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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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河.对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探讨[J].法学研究,1985(4):7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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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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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我国城乡出现了企业、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的热潮。我国《律师暂行条例》规定,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从理论和实践上探讨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发展企业法律顾问事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我国最早设立的法律顾问机构,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处和武汉钢铁公司的法律顾问处。律师接受聘请担任法律顾问则是近几年来从上海、北京等地兴起并在全国各地发展起来的新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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