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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计划原则与合同自由原则
引用本文:梁慧星.论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计划原则与合同自由原则[J].法学研究,1982(4):44-49.
作者姓名:梁慧星
摘    要:我国经济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和项目的经济往来,必须按国家下达的指标签订经济合同;如果在签订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双方上级计划主管机关处理。属于国家指导性计划产品和项目的经济往来,参照国家下达的指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签订经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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