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权要作历史的具体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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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大英,刘瀚.对人权要作历史的具体的分析[J].法学研究,1979(4):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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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大英 刘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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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欧洲漫长的中世纪,人们的精神世界为迷信所笼罩。神权主义、禁欲主义、来世主义等等,驱使人们忍受非人的生活。国家政权为专制的封建君主所控制,封建君主的御用学者们宣传说,君权是神授的,法是按神的意志制定,并用来维护君主的至高无上的权利的。广大人民群众只是有无穷的沉重的义务,没有作人的权利。当时,人的聪明才智被窒息,社会的生产力停滞不前,人类经历了一段黑暗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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