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论经济流转
引用本文:
梁慧星.论经济流转[J].法学研究,1983(3):52-56.
作者姓名:
梁慧星
摘 要:
民法理论把社会经济生活中主体之间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服务)的经济活动从总体上称之为经济流转。在我国,经济流转包括以下领域:一、生产资料在各个生产部门、各个经济组织和其他生产者之间的分配、交换和流通;二、通过各种商业渠道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品;三、农村经济组织和社员向国家提供各种农副产品。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下载
免费
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