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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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益初.论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J].法学研究,1986(4):7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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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益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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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在人民司法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特别是总结了建国以来司法实践的经验,借鉴了历史上和外国刑事诉讼中的有益经验而建立、发展起来的。在审判监督的内容、原则、方法等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特色:既要维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稳定性,又要坚决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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