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我国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的性质及其法律地位
作者姓名:尹田
摘    要:《经济合同法》颁布之后,各地广泛宣传和推行经济合同制度,合同签订率逐年上升。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各经济主体越来越多地需要采用经济合同的形式确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借以联结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产、供、运、销各个环节。因而,在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同时,及时、正确地处理合同纠纷,就必然要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目前,大量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都是通过仲裁机关依照仲裁诉讼程序进行处理的。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