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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本质
作者姓名:张清贵
摘    要:<正> 一法学领域不仅始终面临着如何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生活问题,而且,就我国的法学研究现状来说,还有一个如何正确认识客观的社会生活问题。只有认清和掌握了社会生活的客观规律以及其与法的关系,才能自觉地使法适应和推动社会发展。然而,在思想的各种方式的表述中,不管是学术讨论还是问题争论,最保险、最省力的莫过于粉饰现状和千百遍地重复前人说过的话了,如果说这种现象带有普遍性,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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