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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名公书判清明集》中的“无讼”思想——以亲属间诉讼为视角
作者姓名:朱禹  任檬佳  王茜茜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2013年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创新活动资助项目(项目编号:13XZ-BZX-116)
摘    要:无讼思想最初由孔子提出,其本意是要求有效地处理案件从而达到无讼的状态。通过对《名公书判清明集》中的判例分析,可以从名公们的审判精神中可以探视出无讼思想最初的内涵,主要体现在判官在审判时以理为核心来酌情据法;注重案件事实与证据;注重教化,从轻处罚;在以社会压力来唤起两造道德自觉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两造利益的妥协空间;以及根据案件进行灵活处理等方面。这种无讼思想不仅反映了南宋民事诉讼审判精神,也对我国建设现代法治国家有着重要的启示。

关 键 词:无讼思想  宋代  亲属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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