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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期制度与人大立法
引用本文:李林.会期制度与人大立法[J].北京观察,2000(11):22-24.
作者姓名:李林
摘    要:会期制度是关于立法机关在一定时期内开会的间隔及每次开会时间的制度。这种制度通常由宪法或者法律加以规定,自集会之日起,至闭会之日止。代议制的立法机关多以开会为存在和活动的基本形式,因此实行固定的会期制度,是立法机关正常行使职权、定期开展活动的重要保障。会期制度由两部分组成:立法机关在每个立法年度的集会间隔;立法机关在一个立法年度集会的时间长短。按照多数国家的惯例,12个月为一个立法年度。在一个立法年度里,立法机关集会几次,为立法机关开会的间隔。据各国议会联盟对81个国家的统计,在一个立法年度里,立法机关集会一次的有加拿大、美国、希腊、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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