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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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昕.来信[J].南风窗,2014(24):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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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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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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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①几年前某县曾发生这样一件事。为了一件诉与不诉的案子,书记召开专门会议讨论。检察院负责人表示找不到起诉的法律依据。书记听后厉声质问把这位负责人骂哭了。没多久这位负责人调到市上,也没多久书记也调离,又没多久书记锒铛入狱。曾有人说县委书记权力之大,除了军队与外交什么都不缺。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法治体系建设,首先强调党要依宪依法治国。如果一个党委领导随意千预司法,肆意把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这绝不是坚持党的领导,而是不折不扣的土皇帝思想。——水台明月(读第23期《在依法治国中坚持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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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县委书记 负责人 会议讨论 法律依据 法治体系 依法治国 检察院 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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