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 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行业用粮的黄豆和粮食供应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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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行业用粮的黄豆和粮食供应,据反映有些地区管理过死,部分城镇在饮食业中实行向顾客收粮票制度。鉴于今年农业生产大跃进早稻已经丰收和晚稻产量将要超过早稻的新情况,为了便于流动人口和城镇人口的生活需要,特作如下通知:一、各城镇和交通要道的行业用粮,只由各地安排供应指标,一律不实行收粮票制度。已实行了的,应立即停止。二、各地国家粮食仓库所存的黄豆,除完成粮食厅规定的各项调拨任务外,其余完全由行署、各专署和各县市商的自行安排行业用粮加工供应(包括部分人造肥料的使用供应),尽量使人民食用的豆付、豆浆、豆干、付竹、豆豉等豆类加工食品,予以必要的保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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