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公证执业区域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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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俞子森.浅论公证执业区域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3(2):61-6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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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俞子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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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龙岩市闽西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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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公证改革的发展,公证机构的行政色彩逐渐弱化,《公证程序规则》在修订时,依据《公证法》设立了公证执业区域制度,取代了原规则中的公证管辖制度。在公证实践中,适用公证执业区域准则存在着不少困惑。本文提出,应与时俱进,顺应时代潮流,本着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精神,从便民利民经济、保护公证员角度出发,对公证执业区域准则作出相应修改,避免产生歧义及适用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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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证 管辖 执业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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